为提升我处公证人职业素养,主动适用新常态,积极落实“三大活动”活动要求,20171014日上午,我处全体人员利用周六休息时间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公证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学习之前我处周凡主任首先向全处人员介绍了我处新引进的法学博士李棠洁,希望大家帮助李博士尽快融入琴台公证团队中来。随后由技术人员对我处新升级的办证系统进行了全员培训。


本次公证法律知识培训主要分为三个主题:

一、解读民法总则新变化及对公证的影响

民法总则于2017101日起实施,对公证影响巨大且深远。我处钟瑞公证员经过精心准备,对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不同进行了详细列表式对比,讲解中深入浅出,结合公证工作经验,重点剖析了民法总则带来的系列变化在日常公证工作中的影响和所应注意的要点。


二、《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证执业指导案例的通知》详细解读

由我处吴永鸽副主任主讲,我处全体办证人员再次学习了《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证执业指导案例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并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围绕如何在公证工作中切实贯彻落实“五不准”措施交流了心得与体会,提出了建议与意见。


三、观看刘疆老师《传统公证业务中的风险与防控》讲座视频

近期,公证行业涉假事件频发,日常办证工作中的风险意识是公证人员审慎办证的基础,如何防控则是办理过程中必备的业务技能。视频课上,刘疆老师针对近期司法部下发的《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逐条进行了理解与诠释;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银监会《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从可赋强合同范围全覆盖、公证机构办理赋强公证、出具执行证书等方面阐明了实践中需要注意的要点;针对传统公证业务的转型,刘疆老师以继承、遗嘱公证为例,提出了“绿色继承”、“温馨遗嘱”的创新理念。此外,刘疆老师还以“信息平台”、“服务平台”、“与法院对接”三个方面阐述了公证的主要发展方向,为公证未来发展指明了可行之路。


学习过程中,我处周凡主任指出民法总则内容博大精深,此次学习只是一个开端;“五不准”指导案例对我们办证也有现实的指导意义,要求大家务必在工作中严格参照执行;在视频课后,周凡主任特别强调,刘疆老师的想法是结合其多年公证工作经验及深厚的法律知识储备而来,有理论高度也有扎实的社会基础,然而理论还需实践,我处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以此为思路借鉴,积极探索尝试适合我处的公证业务发展新方向,充分拓展延伸琴台公证服务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