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公证——“一经公证不得反悔”
李某无子女,老伴也很早前就去世了。邻居张某出于怜悯经常照顾他,对此,李某决定将自己的一套房产赠与张某,并办了赠与合同公证。后李某的远方侄子小李知道后,劝他趁房屋还未过户撤销赠与,转而赠给自己。李某于是向张某提出撤销赠与的想法,遭到拒绝,双方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因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不可撤销性,法院结果未支持李某的主张。
【公证小常识】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经公证则不得反悔。除了赠与合同,婚姻家事领域公证作用不小,如婚前财产约定公证、夫妻财产约定公证、离婚协议公证等,不仅可避免婚姻财产纠纷,还可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合同经公证,也就经一中立的法律人士过了眼,确保内容的真实合法,并防止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