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日,我处践行“公证进高校活动”,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学者进行座谈交流并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签订教学实习(就业实践)基地共建协议,开全市公证处之先河,也是全国首家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匾牌的公证处。武汉市公鉴管理处刘远雄处长、汪鸿副处长参加了此次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前,我处周凡主任、吴永鸽副主任带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肖志远、公证学院执行院长袁中华、学者张申鹏、武汉市公鉴管理处刘远雄处长、汪鸿副处长参观了我处新址,介绍了我处的内部运行机制、业务状况、发展概况等。

签约仪式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肖志远介绍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目前作为国内一流法学院并在争取成为国际一流法学院的雄厚实力,对共建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我处周凡主任对肖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感谢,并表达了做好共建工作、实现互补双赢的决心。刘远雄处长肯定了此次签约活动并表示,上班第一天做这样的活动很有意义,感谢母校对琴台公证的支持和厚爱,同时也为琴台公证工作点赞,希望琴台公证处以此为契机探索“大学+公证”模式,提供公证方案。


协议签订后,我处将作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实习基地,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委派实习生或组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来我处参观学习,并尽力提供咨询服务和专业信息交流机会,我处指派优秀公证人员做专项业务指导,通过参观办公场地、参与实际办案,了解了公证法律知识和办理公证的工作程序。让高校生走进公证了解公证,使其将所学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共同推进公证事业的改革发展。